2005年7月13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二版:实话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社会公共安全不要“马后炮”
刘克梅

  7月10日《珠江晚报》报道,由于群众及时举报,珠海市有关部门前日迅速处理了一起安全生产事故,从而使斗门区白藤头一废弃制冰厂发生的氨气泄漏事故未酿成大祸。珠海市安监局局长夏克军表示,市安监局将发出紧急通知,对全市制冰厂、冷冻厂、自来水厂等涉及使用液氨、液氯的企业,特别是危险化学品废弃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,彻底消除安全隐患。
    有关部门在得到氨气泄漏的情报后,反应积极,避免了事故的进一步恶化。尽管此次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,有关部门将会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,但对于眼下的全面检查而言,还是有点“马后炮”的感觉!
    确实,很多灾难性事故都具有突发性,不好预测,难以防止。不好预测不意味着不能预测,难以防止不意味着不能防止!首先,作为安监局等职能部门,在全国不少地方氨气泄漏的时候,有没有对群众进行安全教育?据报道,“厂长的老婆、孩子,就住在厂房的阁楼上,居然对氨气泄漏没有一点异样的感觉——她们是在救援人员赶到后,才撤出阁楼的”。众多群众中,只有一个人知道这是氨气泄漏,显然,群众并没有得到起码的灾难教育。
    其次,作为企业管理者,不会不知道氯气毒性很大,不会不知道人吸入浓度为每立方米2.5毫克的氯气时,就会死亡;更不会不知道设备老化会让管道生锈、爆裂,一旦泄露会造成人身伤害,污染环境。与其说是安全意识淡漠、责任心缺失,不如说是作为不力和对于群众生命的满不在乎!试想,如果政府能多监督、检查安全隐患,认真检查老化设备,这一场有惊无险的精神伤害是完全可以避免的。
    近年来,“马后炮”式的行动可谓多矣,时评家江汉撰文说,矿井安全隐患存在多年,无人过问,等到数十名矿工付出生命,才进行“安全执法大检查”;拆迁侵权事件时有发生,等到拆迁死人了,才进行“拆迁大检查”;防洪围垸年久失修,一直无人过问,等到众多家园被冲垮,才进行“防洪执法大检查”;教育收费高涨,等到学生自杀了,才进行“教育收费执法大检查”……事发前,执法机关玩忽职守,视而不见,甚至默许、纵容;事发后,触动众怒,有了首长批示,各部门才大搞“执法大运动”,缺乏防患于未然的先见之明,缺乏主动积极的“避免意识”,“氯气泄漏事件”不也有这种嫌疑吗?
    “亡羊”当然需要“补牢”,如果能在“亡羊”前“补牢”不是更有前瞻性、更能防患于未然吗?“马后炮”式的行动让社会付出了血迹斑斑的代价,死了很多人,损失了上亿的财产,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了。严加防范,及早行动,为群众创造和谐、安全的生存环境,这才是正确的选择!